“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”是否不能被执行?法院裁了
2024-06-14 17:35:49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杨瑾锷 | 点击量:1648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杨瑾锷)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为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而设,按规定账户内资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原因被查封、冻结或划拨。然而,近日有某建筑公司以此为由申请解封账户资金遭法院驳回。
据悉,2023 年 6 月慈利法院判决该建筑公司支付董小宇工伤医疗费等费用共 77005.97 元。判决生效后公司未履行全部义务,8 月董小宇申请强制执行,10 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法院裁定终结执行。后公司未按和解内容履行,董小宇申请恢复执行,2024 年 3 月法院冻结该公司建行账户存款 63258.28 元并扣划至执行款专户。4 月该公司提出执行异议,称账户为农民工工资专户,不能因其他原因查封等。
法院经审查认为,虽案涉项目开户于相关办法实施前,但 2016 年就已有对农民工工资专户备案等要求。该建筑公司在审查中未提交账户备案及监管证据,且账户流水显示存在向其他账户转账记录,资金并非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。综上,该账户不属于限制冻结等的农民工工资专户,法院裁定驳回其执行异议。法官指出,农民工工资专户不能成为企业规避执行工具,其应符合与建设单位、开户银行签三方协议并备案,资金仅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条件。本案账户不满足这些条件,故而不能对抗法院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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